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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> 公告通知 |
2010-11-11 |
尊敬的网维互联客户:
您好,中国域名监管机构CNNIC接连发出加强域名注册信息审核工作的公告,从2009年12月14日上午9时起,个人用户没有资格进行域名注册。
CNNIC发出公告,要求用户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在线提交域名注册申请的同时,应当提交书面申请材料。申请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域名注册申请表(原件)、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(复印件)、注册联系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)。
CNNIC作为我国唯一的互联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,其主管单位为工信部、中科院,CNNIC将.CN域名授权给多家代理商进行域名注册,并收取费用。
附:CN英文域名、国内中文域名注册申请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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